執筆為文,除非純以抒發己情為目的,否則必須定下對象。
用英文說,首先要解答的問題是:Who is the reader?本書的對象
最少要具備優良的中五英文知識,最好還達一般大專畢業的英文程度。
但凡學習,也必須定下目標。
本書的目標是教讀者把商業英文寫奸及把商業英語說好;符合
「雅與達」的要求。「達」是達意,這要求縱使不寬也不算太苛。
「雅」是措辭精簡,恰到好處,既不庸俗也不浮誇,能登大雅,這
要求可殊不簡單。
在香港,不少負責商業英文通訊的人總算能達意了,可是很多都
難登大雅。
試看兩個實例:
1. 某大文化機構的主管寄來一封英文信,
最後一句是: We look forward to continue working with you.
2. 公開進修學院一位高級職員多年前寄來一些課程資料,
附條寫著: I hope you find these information useful.
這兩句商業英文算是達意了,然而文法的錯誤卻相當刺眼。
第一句中的look forward to是三字一組的 phrasal verb ,to 是 preposition,
在其後必須是noun或gerund,因 此全句應該是
We look forward to continuing working with you
或 We look forward to continuing to working with you。
第二句中的 information 是不可數名詞,只能用單 數,
因此前面不能用屬複數的 determiner「these」,應該 用「this」或definite article 「the」。
在香港,商業上通訊捨中文而用英文是習慣。
英文是我們的第二語文,也許有人因此說:「句子既能達意,
輕 微的文法錯漏不礙事吧。」英文不濟的人也經常自辯說:
「文法錯漏不重要,反正對方未必看到,即使看到也不會介意」
這樣的態度,正是香港一般人學習英文的最大絆 腳石。我們以英文
為通訊媒介,並非為了習慣,也非為了傳統;唯一合理的原因是對
方不懂中文。
我們必須假設對方是精通英文的人,因為只有這樣假設,
才可提高警覺,摒 除馬虎苟且的態度,從而積極求進步。
以雅為目標,求進步的第一課是把 grammar 實實在在 的學好。
無法不成章,文法不濟,文章自然不佳。